後,直接給我撂了一句話,讓我放下手頭工作,先回家休息。
聽到這話的時候,我的心都涼了半截。
回家休息,這事情是有講究的,有的是避風頭,有的則是老闆開人的前奏,98年的時候,雖然有《勞動法》,但真正講這個的公司可沒有幾家,至少我知道的不多,而我這一回,按照泰哥目前的這個態度,我感覺自己很有可能是後者。
而且休息的話,我只能夠拿基本的最低工資,在經濟上這一塊,我損失也很大。
不過我不敢跟這個喜怒無常的台灣老闆討價還價,低頭說哦。
離開了公司之後,我不斷安慰自己,說這一年多來東奔西跑,連過年都是在駐廠,沒得休息一天,現在得了個機會,就好好睡幾天,結果睡了兩天,我就耐不住了,思前想後,打電話給老金,結果一直打不通,又打電話給公司的同事小劉,小劉告訴我泰哥發話了,讓我安心在家待着,隨傳隨到,哪兒也別去。
畢竟我可是在局子裏掛了號的人。
我那個時候,就像熱鍋上的螞蟻,完全是待不住了,又不得不強行按耐住心頭的煩躁,那種滋味,甭提多難受了。
沒曾想第三天的夜裏,我在村口明珠廣場大排檔喝悶酒的時候,老金打了電話過來。
他告訴我,說這兩天忙,手機一直沒電,剛剛才想起給我打電話。
他跟我說,事情辦妥了,單也簽成了,讓我放下心來,回頭他再跟泰哥求求情就行了,沒事的……
我聽了很是高興,到底是老銷售,這種單都能夠簽下來。
我跟老金聊了一下,手機電量不足,嘟嘟地響,我這時才想起來,說你跟誰簽的單?
老金說跟老馬他們啊,對了,他們聽說你因為這事情受了牽連,挺不好意思的,說下次見你,請你喝酒呢……
啊?
我聽到老馬的名字時,當時就愣了——老哥你不是耍我吧?老馬不是說已經死了麼,怎麼還跟你簽單啊?
你怕不是遇到鬼了吧?
我剛想要跟老金求證,結果那該死的手機直接熄屏沒電了,我趕忙找大排檔的老闆要充電器,老闆笑,說靚仔,你看我是用得起手機的人乜?
我趕忙付了錢,準備回家去給手機充電,結果急急忙忙回到家門前的路口,卻瞧見了一個讓我刻骨難忘的身影。
就是那天被老吳一把拉進包廂裏面的長腿美女。
她,怎麼在這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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