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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我在小說里二百一十三章 史上最強男主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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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劍瘋子的劍很快。一筆閣 yibige.com 更多好看小說

    而且重。

    不過身為淮南張氏世家,最能撐起江湖面子的張勢而言,接這樣的劍不難。

    是以他用算盤拍了下去。

    當年,他護送選秀的張羞去京都,洛棠許氏也有一位傑出女子要去參加選秀,那位女子被譽為洛棠數百年一出的絕世美女。

    可是洛棠許氏不放心。

    因為淮南張羞,千年一出……嗯,民間一些人,詞語匱乏,找不到詞來形容極美女子,只能用什麼三千年一出四千年一出來形容。

    也是夠尷尬。

    尷尬是尷尬,但是直接,至少在字面意思上,洛棠許氏的那位女子不如張羞。

    洛棠許氏不是善茬。

    於是派了高手,要在進京途中刺殺張羞。

    張勢便是護送張羞進京的人。

    那時候,他被大徵太祖隨口點名說永世不得出淮南給囚禁了多年,早就發霉了,好在太宗邊緣化了俠以武亂禁的政策。

    對於太宗那道口諭,太宗不好推翻。

    但太宗是誰?

    很快想到了對策,下旨淮南張氏着人護送張羞進宮選秀,為確保秀女安全,允張勢為送親之人。

    這個旨意很有意思。

    一方面,給了張勢自由,讓淮南張氏對太宗感恩戴德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用了「送親」一詞。

    這就意味着,無論張羞選秀如何,至少是要呆在宮中了。

    洛棠許氏壓力更大。

    於是在洛棠許氏聲望最隆的那位老爺子默許下,洛棠許氏豢養的最強供奉率領着幾位死士,在半途伏擊淮南張氏的人。

    那位最強供奉也用劍。

    一柄開山劍。

    很快,也很重——當然,還是不如劍瘋子。

    張勢也就是這樣一拍,將那位供奉的開山劍拍得寸寸斷裂,綿延的勁道,甚至將那位供奉的全身骨頭都震碎。

    張勢一戰無敵。

    不過因為種種緣故,那一戰的具體詳情並沒有傳開——淮南張氏還不願意因為這點事和洛棠許氏撕破臉皮。

    世家之間的恩怨,江湖廝殺是暗花。

    真正的里子還是朝堂博弈。

    是以當張羞成為太子妃後,淮南張氏立即打壓洛棠許氏,洛棠許氏那位幾百年一出,選秀之後成為太子側妃的女子,最後也暴斃在東宮。

    其中涉及宮斗黑暗。

    所以說起來,張羞也不是善茬,論宮斗能力,不輸甄嬛。

    洛棠許氏低迷了一陣。

    直到陸炳成為繡衣令、繡衣直指使後,洛棠許氏通過關係抱上陸炳的大腿,所處的形勢才有所改觀,而淮南張氏則漸漸沒落。

    所以許秋生才會成為左相的門生。

    說到底,還是陸炳的意思——那時候他需要扶植左相起來,在表面上吸引朝堂壓力。

    這些朝堂事,往細里說,死的人比江湖多。

    也比江湖險惡。

    而張勢此刻,又行走在險惡的江湖裏。

    他用算盤的那麼一拍,並不奢望將劍瘋子也拍死,甚至連將劍瘋子手中的竹片拍碎的奢望都沒有,他知道劍瘋子其人。

    所以,他只想這一拍讓劍瘋子無功而返。

    然而他錯了!

    劍瘋子從始至終,就沒想過和他纏戰。

    劍瘋子只想殺張羞。


    是以竹片如劍,人劍合一化作一線,看似激射張勢,實則在距離張勢三五米時,驟然一個曲折,稍稍偏了兩尺。

    毫釐之差,結果天翻地覆。

    劍瘋子如一條線,從張勢身畔穿過,直指不遠處的張羞。

    張勢暗嘆一聲。

    救人果然比殺人更難。

    他此刻完全可以繼續拍下去,縱然殺不了劍瘋子,也能重創他。

    可沒有意義。

    因為就算受到重創的劍瘋子,一旦越過了他的防禦,要殺手無縛雞之力的張羞,易如反掌。

    何況像劍瘋子這種從虎牢活着離開的人,在沒有確定他斷氣之前,無論你自認你有多厲害,無論你覺得自己的招數有多無敵,都不能絕對的認為殺得了他。

    有些人,是殺不死的。

    曾經的齊汗青和商浩然是這樣的人,如今的荒人黑衣軍師和魏王麾下的百里青山也是這樣的人。

    張勢轉身,欲要再出手攔住劍瘋子。

    然而心頭一顫。

    臉色大變。

    完了!

    劍瘋子從來就不是金劍義子最強的人。

    劍瘋子甚至不是金劍義子。

    金劍義子最強的人中,裴昱最多是第三,在她前面,還有兩個人。

    而第一的金劍義子,是一個怪胎。

    那是一個傻子。

    力大無窮的傻子,一個完全沒有情緒,殺人像捏死螞蟻一樣隨意的傻子。

    這個傻子曾經只聽一個人的話。

    一個女人。

    明王死後,又多了一個人:梁晉。

    不過,此刻湖畔就站了個女子,穿着極其暴露,手上拿着一枚畫扇,妖艷的扇着風。

    這女子是個女伎。

    或者說,她曾經是個女伎,自從成了那個傻子的老婆後,她就成了信王麾下誰也不敢惹的女人——連信王都得對她禮遇有加。

    因為她男人,是一個怪胎。

    是一個力大無窮卻有一副銅筋鐵皮的肉身,更是一個毫無情緒殺人不眨眼的殺人機器,在他的眼裏,只有她是鮮活的。

    其他的生命,都是毫無意義的。

    所以連裴昱也怕他。

    江湖刀劍,說到底任你花里胡哨,都敵不過最強大的力量。

    曾經有位劍術精妙無雙的江湖高手,花里胡哨一頓操作猛如虎,看似在傻子身上留下了幾道劍痕,然而傻子屁事沒有。

    不耐煩了,隨便一錘,如拍螻蟻,就把那位高手拍成了肉泥。

    一擊秒殺。

    而這樣的事情,發生了很多。

    魏王麾下百里青山說過,世間絕對沒有任何人能抵擋那個傻子的全力一錘。

    他也不能。

    因為那個傻子身體裏蘊含的力量,天下最強!

    最強!

    沒有之一的最強!

    傻子唯一的弱點,便是那個女伎。

    那個湖畔的女伎出現後,在張羞的身後,就站了個黃毛小子,傻乎乎的笑着,舉起了手中那柄巨大的紫金鐵錘,傻笑着對着張羞拍了下去。

    這一錘下去,張羞得成一團肉泥。

    張勢大急。

    他現在才知道,劍瘋子只是吸引他注意力的棋子,真正的殺手鐧是這個傻子,一旦這人得逞,他再和劍瘋子聯手,加上尖獠死士第一的獠,幼帝也得死。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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