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趕墳第二章 趕墳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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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盧氏縣在52年的時候,成立一隻遷墳隊。說得像挺正規似的,其實,那就是招了一批,有力氣的莊家漢子,到田間地頭上,把零散的墳頭遷走。幹這活也沒什麼要求,會拿鐵杴會挖坑就行。但實際,招的都是青壯年的漢子,歲數小身體虛的,那也是不要的。

    因為挖墳刨坑,屬於體力活,沒力氣的人招來也幹不了多少活,在那干杵着還怪礙事的,隊裏也不能養閒人,還有一點是因為,田間地頭上的老墳陰氣重,幹活的得是陽氣足的漢子,那才能壓得住墳里的邪祟。

    後來因為有些人,不願意遷走自家的祖墳,每當看到遷墳隊的人幹活,都說他們是在趕墳,這一來二去時間久了,人們也不說遷墳隊,直接管他們叫趕墳隊。

    趕墳隊的餉錢,是按個人挖多少墳頭每日一算,不僅每天都能拿到現錢回家,有時候還能給些糧食補貼,這在當時絕對是個好差事,比一年到頭在地里刨食種地,好的不知多少倍。

    因為待遇好也比種地能輕快些,趕墳隊最多之時足有百十號人,這活賺的錢多,那些個莊家漢子都不種地跑去遷墳。有的人上午在自家地里忙活,下午沒事就去找到正在幹活的趕墳隊,跟管事的報個到簽個名就可以一起去挖墳了,干一天就開一天的錢,干半天就給半天的錢,那跟打零工的性質都差不多。

    那時候看地里有不少人在忙活,離遠的看就以為是耕田,走近了才看出來挖墳頭呢。那時候有句話是這麼說的「不收糧食收墳頭,不種莊家改種墳。」

    這種要讀成四聲音種地的種,那為什麼說是種墳呢?說起來挺有意思可以仔細講講。趕墳隊的規矩是按挖多少墳頭給多少錢,那些老墳時間久土質都硬化,再有力氣的人一天也挖不了幾個。

    有的人心眼多鬼主意也多,趁着半夜別人都睡覺,就到白天要幹活的地方,找個角落挖開一個淺坑,把坑裏放些豬牛一類大型家畜的骨頭,來充當人骨,再把坑埋了用軟土壘個小土坡,等到白天來遷墳的時候,搶着要挖這處墳,那土軟沒幾下就能挖開,撿出裏面的屍骨裝進麻袋中,扔在人力的平板車上,那一個墳頭的錢就算是到手了,這就是種墳。

    由於當時管的也不嚴,花的也是公家錢,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只要不做得太過分,那就當做是幹活了。後來的那句「不收糧食收墳頭,不種莊家改種墳」也是有嘲諷的意味。說的是那些種墳的人,他們滿腦子想着怎麼貪點小便宜,但始終沒繞過那個彎,仔細想想,起早貪黑的挖坑做假墳,白天在當着管事的面挖開,那費得勁加起來,不比挖一個老墳輕快多少。

    話說盧氏縣趕墳隊成立之初,算上那些沒事過來打零工的,人數是很多的。直到51的下半年,趕墳隊有了變動,原本每日一結的餉錢變成了每月一開,也不按墳頭給錢每月固定開那麼些,糧食補助也沒有,最多提供給隊員宿舍住。錢少了也沒法打零工,而且每個月隊裏還有定量的任務,那都是必須得完成的,你要是這個月任務沒完成,那餉錢也就少,你要是挖的多到月末也就給那點錢,當地的莊稼漢都老實的回家種地了,沒過多少時間整個趕墳隊只剩下七個人。

    曾經那些有錢的地方大財主,在全國解放後也都被抄了家,田地和房屋也都被分給當地老百姓。雖說當時吃不飽飯,但這遮風擋雨的地方倒是不用愁,趕墳隊提供唯一的福利宿舍,當地人自然是看不上的,但外地來的人沒趕上分田分地,也只能將就在遷墳隊裏餬口飯吃,起碼還能有個住的地方。


    最後剩下的七個人里,有六個都是外地來的,他們也在趕墳隊裏幹了有些年頭,算的上是老手,站在墳頭邊打眼一瞧,就知道墳土有多厚,得挖多長時間,動手之前先分工,每天清理墳頭的進度還不錯。

    趕墳隊中有一對親兄弟,在隊裏排行老三和老四。兄弟中的哥哥叫李富財,弟弟叫李富德,兩人解放前是武漢老碼頭那的腳夫,只因為惹了事逃到河南,後來在趕墳隊餬口。

    腳夫是對舊時候搬運貨物工人的稱呼,在內陸趕着騾、驢、馬等牲畜幫人運輸貨物的這種人被稱為趕牲靈或叫腳夫。這種腳夫的生活很困苦,走南闖北,翻山越嶺,風餐露宿,一走就是十幾天或至數月、數年,全憑兩隻腳謀生餬口。

    在漢口碼頭用肩扛扁擔挑運貨的工人也叫腳夫,這幫人則全憑着一副肩膀一根扁擔,靠賣力氣賺點錢餬口。

    當時從沈家廟起坡的貨物主要是中藥材,每捆都有300到500斤,最重的有800多斤,得兩排跳板兩條扁擔4個人抬,打起號子才能起坡上岸。有時候,腳夫們要光着身子站在齊肩深的水裏,把貨扛到前灘,再搬到沿江的馬路上。進倉庫一般要扛4到5層樓那麼高,上了頂還要爬八寸的跳板上堆,才能領到一根歡喜。歡喜就是一根上面刻有行號的竹條當做籌碼,幹完活了拿着歡喜可以去領工錢,碼頭上有句老話說了很多年叫「千年扁擔萬年籮壓得腰弓背又駝」。

    李家兄弟兩當時就在寶慶碼頭當腳夫,那時候寶慶有個把頭叫胡玉清,手底下的腳夫有上千號人,是當地有名幫會的黑紅會大把頭。

    把頭就是幫會的老大,幫會靠收取腳夫的保護費得來的錢,多半是進了把頭的口袋,雖說腳夫是各個行業中最底層,那賺的錢也是最少的,但架不住吃着碗的人多,在碼頭上也形成了一定的勢力。

    舊社會的許多行當中,可能碼頭上的江湖氣、行幫色彩是最濃厚的了。武漢老碼頭不僅幫派林立,而且幫內有幫,派內有派,門戶森嚴,錯綜複雜。幫派不同,碼頭的肥瘦不同,為了爭奪貨流量大的碼頭,這幫派之間經常會發生械鬥,互相都下死手,每一次械鬥都得死傷不少人,但只要不鬧出大動靜,當地的政府也不會管的。

    黑紅會大把頭胡玉清年輕的時候,只是個小混混,一直在街面上混日子,從來,就沒幹過什么正經的活。後來到寶慶碼頭,投奔上一任大把頭,他不是腳夫,則充當小弟、打手的角色,因為每次幫派之間械鬥,胡玉清都是沖在最前面,手裏夠猛夠狠,結果就被大把頭看中,給提拔起來。等到上一任大把頭,在一次械鬥中被人偷襲,用刀砍掉半拉腦袋死了,胡玉清是他生前最器重的人,自然成為黑紅會新的把頭。

    胡玉清剛當上把頭,就把腳夫們的份錢給加一倍,這讓腳夫們叫苦不迭,原本每天累死累活賺的幾個錢,剛能夠餬口,這下連半飽都吃不上,但卻不敢有異議,要是不幹這個那就只能等着餓死,還指望着在碼頭幹活養家餬口也都得忍着。

    說着李富財李富德兄弟兩,就在胡玉清地盤裏當腳夫,他們兩人原本就欠下一屁股的債,等到月底要交份子錢,是一個大字也拿不出來,他們就躲在家裏想趁機糊弄過去,結果黑紅會手下專門收錢的小混混,就找到他們。

    那日弟弟李富德,去街面買了兩碗武漢有名的熱乾麵,用竹筒裝着拿回來當晚飯,剛走到門口,就讓幾個黑紅會專門收錢的小混混給堵住。

   



第二章 趕墳隊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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